一、项目编号:NDCJZX-2024-采字042
二、项目名称: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乙酸钠、次氯酸钠、生石灰药剂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采购包1:
中标人******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邱阳东路77号美岐二期
中标金额:630600.00元
采购包2:
中标人******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路1811号2004单元之一
中标金额:275017.50元
采购包3:
中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路1811号2004单元之一
中标金额:53347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 | 中标人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 | 货物总价 |
包1 | ******有限公司 | 聚丙烯酰胺 (阳离子) | 滤源 | 66吨 | 8300元/吨 | 547800元 |
聚丙烯酰胺 (阴离子) | 滤源 | 18吨 | 4600元/吨 | 82800元 |
包2 | ******有限公司 | 液体乙酸钠 | 禾美 | 382.5吨 | 719元/吨 | 275017.50元 |
包3 | ******有限公司 | 液体聚合氯化铝 | 佳鑫 | 675吨 | 539元/吨 | 363825元 |
次氯酸钠 | 环洋 | 112.5吨 | 512元/吨 | 57600元 |
生石灰 | 雁南飞 | 150吨 | 747元/吨 | 112025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兰腾达(采购人代表)、陈序传(评委组长)、韩炳姬、陈国丹、林晓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各采购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各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各采购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各合同包的中标金额为基数:100(万元)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5%,100—500(万元)的服务费比率1.1%。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
******有限公司
******银行宁德分行
账号:************62
(4)本项目代理费金额:
采购包1代理费为9459元;
采购包2代理费为4125元;
采购包3代理费为800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经资格审查小组评审,
采购包1中******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10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采购包2中厦******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7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采购包3中******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5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委员会评审,
采购包1中******有限公司技术和服务要求第13点(中标人所供产品的生产日期为供货日前三个月以内生产,保质期≥12个月)未进行响应,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符合性第(3)点规定,符合性不合格。其余9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采购包2的7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采购包3的************************有限公司报价为61875元,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同品牌******有限公司)的参加评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仓西村西岐121号
联系人:王浩东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联系人:卓玉春、林绿莎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