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新湖镇农村厕所设备间抽排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4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0号;
2.项目名称:2025年新湖镇农村厕所设备间抽排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25,708.00元;
6.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0%;
7.采购需求:新湖镇距天泽大路西端排污井最短距离为25公里,现根据市场实际推广应用的运费价格是按每车(15吨位)自新湖镇运至天泽大路西端排污井运费。单设备间大约服务250户,每户按2.5人计算,每人每天间量为0.0132吨,设备间共13个,每设备每天间量为250户 x2.5人 x0.0132吨=8.25吨。预计全年13个设备间需抽排2613车次。
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
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此次招标内容;
3.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车辆及人员要求:具有容积装载方量15吨位以上封闭式吸污车辆2台以上,供应商提供所投入车辆及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单、购车发票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驾驶员应具备驾驶相应车辆资格,近三年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7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下载磋商文件;
3.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磋商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4.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6.售价:免费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4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远程解密。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限,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6.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
联系人:张炜平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会处上城财富源A座4楼452室
联系人:沙庆非
联系电话:0431-******-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庆非
电话:0431-******-608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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