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项目编号
H0QT25Z100179
项目名称
安庆市迎江区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人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4月24日
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7日17时30分
招标人代表
陈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00元
服务期限
合同签字生效后3年
业绩
1、蜀山区垃圾分类合作项目业绩;
2、庐江县汤池镇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及补充运营业绩;
3、庐江县汤池镇南山嘉苑标准化智能投放点采购项目及补充运营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1、迎江区生活垃圾分类10+3工程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业绩;
2、******街道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业绩;
3、******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服务项目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无
评标情况
详见现场记录表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峰 联系电话:******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徐峰,联系电话:0556-******。
二、******管理局监督检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异议事项;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具备异议人资格的;
(2)超过规定受理时限的;
(3)未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的;
(4)没有明确线索、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5)其他不符合受理规定的。
公告.pdf
联丰公司业绩证书.pdf
现场开标记录表.doc
俊昌公司业绩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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